征集意见时间段:2019年12月13日--2019年12月22日
为严格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〔2016〕31号)、《武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武政规〔2017〕17号)等政策法规要求,进一步规范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,保障修复工程质量,我院组织起草了武汉市地方环境保护标准《武汉市污染场地块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1),根据《武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现予以公示,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。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至22日,如有意见反馈,按照附件3填写盖章后回复,逾期未反馈,视为无意见。
联系人:吴晓煦
通讯地址:武汉市汉江区香江路1号(邮编:430015)
电话:(027)85750793
邮箱:924109051@
附件1 《武汉市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.pdf
附件2 《武汉市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.pdf
附件3 《武汉市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表.docx